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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业“药”知道—引进毕业生政策之广州、深圳篇
发布日期:2021-12-30

就业“药”知道—引进毕业生政策之广州、深圳篇

引进毕业生政策之广州、深圳篇

相较于北京、上海,广州和深圳接收应届毕业生的要求相对较低。

广州市引进应届毕业生政策

1.应届毕业生落户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在广州市行政区域内的用人单位接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含择业期内在广州市落实工作单位的普通高校毕业生,不含国(境)外留学人员],可到广州市公安机关办理入户审核迁入广州市户籍:

(1)具有国内普通高校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博士学位,年龄在50周岁以下;

(2)具有国内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学历,或硕士学位,年龄在45周岁以下;

(3)具有国内普通高校全日制大学本科学历并有学士学位,年龄在40周岁以下。

注:择业期从毕业证书落款日期起算,硕士、本科为毕业两年内,博士为毕业五年内。

2.办理时间

全年均可受理。由广州市公安机关受理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入户审核办理工作。

3.办理流程

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提供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等材料到各区公安机关直接办理入户手续。

(1)网上办理

符合申办条件的毕业生可通过“广州公安”微信公众号进行网上业务申办。

路径:进入“广州公安”微信公众号→政务服务→户政网办→接收本科以上应届毕业生,根据页面提示及个人情况进行点选操作申办。

(2)现场办理

符合申办条件的毕业生现场办理需通过网上预约后,向拟入户地的公安机关提交申请。毕业生可通过广州金盾网(http://www.gzjd.gov.cn/)“户政智能咨询引导平台”或者“广州公安”微信公众号进行网上预约。

深圳市引进应届毕业生政策

深圳市为引进更多优秀毕业生到深圳工作,实施相对宽松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接收落户政策。

1.接收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并在择业期内,且未办理过毕业生接收手续的毕业生,可申请接收:

(1)具有全日制大专以上普通高等教育学历;

(2)身体健康;

(3)未参加国家禁止的组织及活动,无刑事犯罪记录。

2.办理方式和流程

毕业生可选择通过接收单位申办接收手续,也可以由本人直接申办接收手续。

(1)毕业生登录“广东政务服务网深圳市”(http://www.gdzwfw.gov.cn/?region=440300)或“人才引进系统”(https://hrsspub.sz.gov.cn/rcyj/),进行网上信息申报并测评。测评通过后打印《普通高校毕业生接收申请表》。通过单位申办的,由用人单位经办人打印《普通高校毕业生接收申请表》。

(2)毕业生持《普通高校毕业生接收申请表》到毕业院校办理《就业报到证》,并持《普通高校毕业生接收申请表》和《就业报到证》到户籍地办理《户口迁移证》。

(3)登录“人才引进系统”上传《普通高校毕业生接收申请表》、毕业证、学历验证报告、身份证等材料并提交系统。

(4)等待公安部门短信通知,按照短信通知和《普通高校毕业生接收申请表》要求,持报到证原件复印件及户籍迁入材料前往公安部门办理户籍迁入手续。

(5)党组织关系转移。

3.办理时间

全年度工作日。

——选自:2021版北京地区高校毕业生就业实用手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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