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药”知道—引进毕业生政策之重庆、西安篇
重庆市引进高校毕业生政策
重庆市内外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在重庆市就业的,可申请登记常住户口。重庆市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未就业的,户口可在学校学生集体户保留2年;2年后仍未就业的,应从学校学生集体户迁出,可迁回原籍。
凡是申请落户重庆的人才,可自愿选择城镇地区的本人合法稳定住所、单位集体户、单位所在区县(自治县)直系亲属、社会人才集体户或社区集体户入户。由本人携带相关落户申请材料,前往拟落户地公安派出所户籍窗口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所有人才落户,均不受在重庆就业年限和缴纳社保年限的限制,甚至没有年龄限制。高层次人才和受到省(部)级以上表彰奖励的人才,不受是否已在重庆就业的限制。
与人才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成年子女、父母均可申请随迁到重庆落户。
西安市引进高校毕业生政策
2020年6月,西安市印发《关于试行促进大学生在西安就业创业的意见》,从优化环境、拓宽渠道、完善扶持措施等多方面,提出了20条试行意见,以促进大学生在西安更充分更高质量就业。其中包括:
1.放宽落户条件
在校大学生持学生证、身份证即可办理落户手续;具有本科以下学历、年龄在45周岁(含)以下的毕业大学生(含留学回国大学生),持有毕业证书原件(留学生持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身份证即可办理落户手续;具有本科(含)以上学历的,不受年龄限制。
2.直通人才认定
凡有意愿在西安市就业创业的西安高校大学生,离校前凭学生证及高校就业指导(服务)机构出具的推荐信或与西安单位签订的就业协议等,即可通过西安市人社局设在高校的人才认定端口,由高校统一申请D类或E类人才,认定通过后,离校前可获得西安市人才认定证书。
3.强化安居保障
大学生经西安市人社局认定,最高可在3年内享受D类人才1000/月租房补贴、E类人才300元/月租房补贴,或申请共有产权房。
市属、区县或开发区属事业单位新招聘的博士研究生以及急需紧缺专业硕士研究生,可分别享受5年共15万元、5万元安家补助。
4.加大金融支持力度
具有陕西省户籍、年齡小于35周岁的大专学历以上毕业生及留学回国大学生,在西安市辖内创办的经济实体,最高可申请100万元政府50%贴息贷款。
5.增强创业奖补效能
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参加国家或省级、市级创业大赛,获奖项目在1年内落地西安市并正常经营6个月以上的,经评审可获得3万~50万元无偿资助。
毕业5年内大学生首次在西安市创办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领取工商营业执照且正常经营6个月以上的,给予5000元一次性创业补贴。
毕业年度大学生在西安市从事个体经营,3年内按每户每年1.44万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相关税费。
——选自:2021版北京地区高校毕业生就业实用手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