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支一扶”计划,即支教、支农、支医和帮扶乡村振兴计划,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牵头组织实施的高校毕业生基层服务项目,主要目的是为基层输送青年人才、为青年提供成长舞台。每年全国招募选拔一定数量高校毕业生到基层服务,服务期一般为2年。工作期满后,自主择业,择业期间享受—定的政策优惠。
从2006年开始,我国为了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开始实施“三支一扶”计划。项目实施以来已累计选派43.1万余名高校毕业生到基层服务,在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助力脱贫攻坚、推动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优化基层人才队伍结构上发挥了积极作用。
2021年,中央组织部、人社部等十部门决定实施第四轮(2021—2025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将围绕基层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对人才的需求,每年选派3.2万名左右,累计选派16万名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帮扶乡村振兴等服务。
1.报名方式
“三支一扶”计划招募工作由各省级人社部门具体负责,有报考意向的高校毕业生可关注相应省份人社部门官网、官方微信公众号等发布的招募公告,也可以关注中国人力资源市场网(http://chrm.mohrss.gov.cn)中“三支一扶”专栏,以及时获取报考信息。具体报名条件以公告为准。
优先招募脱贫户、零就业家庭毕业生,免收报名费和体检费;优先招募已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医学类毕业生。
2.服务期间政策支持
服务期间,“三支一扶”人员可享受工作生活补贴、一次性安家费,按规定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等社会保险,参加人社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举办的各类培训。
(1)工作生活补贴
在艰苦边远地区服务的,享受艰苦边远地区津补贴。
中央财政补助标准为西部地区每人每年3万元(其中新疆南疆四地州、西藏自治区每人每年4万元),中部地区每人每年2.4万元,东部地区每人每年1.2万元。
(2)社会保险等待遇
“三支一扶”人员按规定参加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工伤保险。
各地可根据实际,按规定为“三支一扶”人员办理补充医疗保险,重大疾病、人身意外伤害等商业保险以及住房公积金。
中央财政按照每人3000元的标准,为新招募且在岗服务满6个月以上的人员发放一次性安家费。
各地要为“三支一扶”人员提供交通、住宿和伙食等方面的便利,参照本单位工作人员标准给予相应补助。
3.服务期满就业创业政策
服务期满后,“三支一扶”人员可参加公务员定向招录、事业单位专项招聘,享受考研加分、学费补偿和助学贷款代偿等优惠政策,同时也可享受应届毕业生就业创业等相关政策。
(1)加大机关定向考录和事业单位专项招聘力度
落实公务员定向考录政策,各省(区、市)每年应拿出公务员考录计划的10%左右,面向“三支一扶”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定向考录。
各省(区、市)县乡基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时,应根据本地区实际拿出一定数量或比例的岗位,对“三支一扶”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人员进行专项招聘,并增加工作实绩在考察中的权重,聘用后可以不再约定试用期;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时,对“三支一扶”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人员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2)支持继续学习深造
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人员,三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已被录取为研究生的应届毕业生参加“三支一扶”计划的,学校应为其保留入学资格。高职(高专)毕业生期满且考核合格的,可免试入读成人高等学历教育专科起点本科。期满“三支一扶”人员可按规定享受学费补偿和助学贷款代偿政策。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参加支医服务的,期满且考核合格后由县级卫生健康主管部门统一安排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
(3)促进多渠道就业创业
各地要依托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为自主就业的服务期满人员提供有针对性的就业服务。对就业困难的,提供“一对一”就业帮扶。及时将有创业意愿的服务期满人员纳入创业引领行动,提供创业培训、孵化等服务,鼓励创办家庭农场(林场)、农民合作社,按规定落实扶持政策。参加“三支一扶”计划前无工作经历的人员期满且考核合格的,两年内在参加机关和企事业单位考录(招聘)、自主创业、落户、升学等方面可同等享受应届毕业生相关政策。“三支一扶”人员在基层服务年限计算为工龄,其参加工作时间按其到基层报到之日起算。
4.户档和组织关系转移
(1)“三支一扶”人员的户口可根据本人意愿留在原籍或迁往基层服务单位所在地;
(2)人事档案原则上统一转至服务单位所在地的县级人社部门,由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提供免费管理服务;
(3)党团组织关系统一转至基层服务单位,在工作期间积极要求入党的,由乡镇一级党组织按规定程序办理。
——选自:2021版北京地区高校毕业生就业实用手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