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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业信息
就业“药”知道—引进毕业生政策之苏州、武汉、南京、天津篇
发布日期:2022-03-16

PART`01

苏州市引进高校毕业生政策

根据《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人才落户相关政策的通知》规定,具有全日制本科学历及学士学位以上人员有来苏州就业意愿,且博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55周岁,硕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50周岁,本科学历人员年龄不超过45周岁,在人事档案转入后可申请办理落户;具有大专学历,年龄不超过35周岁,在苏州稳定就业并在申报单位连续缴纳(不含补缴)社会保险6个月以上的人员,在人事档案转入后可申请办理落户。

PART`02

武汉市引进高校毕业生政策

武汉市深入实施“百万大学生留汉创业就业工程”,致力打造“大学生最友好城市”,实施宽松的留汉大学毕业生落户政策。

1.凭毕业证落户,落户与就业创业政策“全脱钩”

留汉大学毕业生年龄不满40周岁的,可凭毕业证申请登记为武汉市常住户口,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不受年龄限制。

2.建设大学毕业生保障性住房,让大学毕业生以低于市场价20%买到安居房、以低于市场价20%租到租赁房(如属于合租的可低于市场价的30%)

申请购买安居房的条件是:毕业5年内的大学生,拥有武汉市户籍,在武汉市创业就业满1年,家庭(未婚大学毕业生的家庭指本人及父母;已婚大学毕业生的家庭是指大学毕业生本人、配偶及子女,不含父母)在武汉市无自有住房,且3年内无住房交易记录的,可申请购买1套大学毕业生安居房。

申请租赁房的条件是:毕业3年内的大学生,拥有武汉市户籍,家庭在武汉市无自有住房的,可申请大学毕业生租赁房。

PART`03

南京市引进高校毕业生政策

2020年4月,南京市印发《关于支持促进高校毕业生在宁就业创业的十项措施》,放宽落户门槛、保障人才安居,力求以最优的政策举措,支持促进高校毕业生在宁就业创业。其中包括:

1.放宽落户门槛

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没有年龄限制)、45周岁以下本科学历人员(含留学回国人员、非全日制研究生,下同),凭学历证书即可落户。40周岁以下大专学历人员,在南京就业参保半年即可落户。

2.保障人才安居

符合申领条件的博士、硕士、学士按每人每月2000元、800元、600元享受最长36个月的住房租赁补贴。加快人才公寓建设与供给,年内建成7000套约50万平方米人才公寓。扩大人才购房服务面,将《2020年南京市人才购买商品住房办法(试行)》中相关企业“取得硕士学位人才”申购政策延伸至该类别的本科毕业生同等享受。

3.有效支持激励自主创业

毕业年度内高校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的,自办理工商登记起,3年内可按每年1.44万元限额依次扣减相关税费。将在宁高校和省级大创园全部纳入创业担保贷款“绿色通道”,年内对创业担保贷款扶持放宽至3次、期限延长至6年,获市级及以上创业赛事奖项的可取消反担保手续。扩大优秀大学生创业项目遴选并给予10万~50万元资助,对已资助项目中发展前景好的可给予最高300万元接力投资。

PART`04

天津市引进高校毕业生政策

为满足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天津市执行引进应届毕业生不受进津指标限制的政策,凡取得全国普通高校本科以上学历并获得学士以上学位的优秀毕业生,在津落实接收单位,均可进津就业(定向、委培毕业生按定向、委培协议就业)。

未落实就业单位的津外生源毕业生,可按照“海河英才计划”先落户后就业。

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本科生一般不超过40周岁;具有硕士学位的研究生,一般不超过45周岁;具有博士学位的研究生,年龄不受限制,可直接登录“天津公安”手机APP或“天津公安民生服务平台”微信公众号申请在天津落户。无就业单位的来津人才,在中国北方人才市场人才集体户存档后办理落户手续。




——选自:2021版北京地区高校毕业生就业实用手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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