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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药学院2021年中药学专业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
发布日期:2021-03-25

根据教育部《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北京市招生考试委员会《关于做好2021年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补充意见》(京招考委〔20214号)等有关文件精神,按照上级有关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部署要求,为保障广大考生和学校师生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确保防疫期间研究生招生考试工作平稳有序,根据教育部、北京市有关通知精神,结合我校202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原则

(一)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做到政策透明、规则公平、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

(二)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进一步提高招生选拔质量。

(三)坚持推进招生信息公开,药学院招生信息以药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议后发布为准,并由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二、复试工作安排

      (一)复试形式与考核内容

       1复试形式:全部采取远程线上复试的方式进行,我院确定华为云Welink为复试主系统,腾讯会议APP为备选系统,请考生提前下载复试软件,熟悉软件的使用(复试系统使用说明请见附件1:《中央民族大学研究生复试-学生注意事项》;附件2:《中央民族大学研究生复试华为云Welink考生使用操作指南(含截图)》)。

       2综合面试:考核内容包括:综合知识、专业基础知识、科研潜能、外国语听说能力考核等。

     (二)复试时间

一志愿考生的复试时间为478:0012:0013:0017:0018:0022:00。复试结束后,学院将对考生的复试成绩和最终成绩进行公示,公示期3天,公示无异议后报送学校研招办,拟录取名单由学校研招办统一公布。

     (三)报考资格审查

1.复试前的审查项目。学院安排专人对考生报考资格进行审核,重点检查考生的学历情况是否符合报考条件、是否与网上报名时填写的信息一致、思想政治表现的鉴定是否合格。对于不符合报考条件考生,取消其考试资格及成绩,不得录取。根据教育部要求,未通过学历(学籍)审核的考生不得录取。中药学专业不招收同等学力考生,不允许同等学力考生参加复试。

2.资格审核材料(电子版扫描件)

考生学历类别

重点查验

留存材料

招生学院留存

提交研招办

已获得本科学历考生

本科毕业证书原件

初试准考证

思想政治表现审查表

学历(已毕业考生)或学籍(在校生)认证材料

毕业证书复印件

身份证件复印件、

思想政治表现审查表

1、拟录取单考生毕业证书复印件。

2、学历/学籍认证材料:《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已毕业学生)或《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在校生)。

3协议书:定向就业考生(专硕、学硕)的协议书一式三份及考生身份证复印件,专业学位型还需要开具单位同意定向就业读研的证明。

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

注册章齐全的学生证

学生证(含注册页)复印件

同等学力考生

(高职高专毕业生、本科结业生)

*大专生的毕业证原件

*本科结业生的结业证原件

*大专生毕业证复印件和至少两篇在公开刊物发表的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复印件

*本科结业生的结业证复印件

   注:

1)《思想政治表现审查表》、《协议书》由考生在研究生院网站上自行下载打印;

  (2) 学历或学籍认证材料由考生本人登录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下载打印并提交;

  (3)下载考生诚信复试承诺书,手写签字并与资格审核留存材料一并提交。

  (4)电子材料请于326日—42日登陆网址:http://grsjy.muc.edu.cn/zsxt/,按照学校研招办发布的《关于提交硕士复试资格审核电子材料和缴纳复试费的通知》上的要求提交。

   3.留存材料原件的提交。思想政治表现鉴定表,普通计划硕士定向考生协议书(一式三份)、少数民族骨干计划协议书等纸质原件须在拟录取后邮寄至药学院,待拟录取名单公布后再通知考生具体邮寄地址。

   4.利用线上复试平台严格考生资格审查,严防复试“替考”。学院将利用线上复试平台所提供的技术对考生进行“人脸识别”“人证识别”等措施,加强对考生身份的审查核验。

(四)复试前考生需做好的准备工作

      1考生应该提前与报考学院建立联系,加入学院建立的官方考生复试工作群。主动告知学院招生老师自己的复试场地、网络环境、复试电子设备准备情况,如有疑问可以及时向招生老师咨询,如确有困难及时与报考学院沟通。

      2.考生须主动配合学院做好复试系统的调试、演练工作。

      3.  做好远程线上复试软硬件等技术条件的准备和测试。学生应提前准备符合“双机位”线上复试的设备和环境,准备好带摄像头的电脑1台,带摄像头的手机1部,确定独立安静且4G网络良好的复试地点。电脑用于正面线上复试,手机用于背面视频全场面监控,用于视频监控的设备应置于考生斜后方1.5米左右,考试过程中不得转换考试界面,不得人为中断任何一台设备,不得使用电子设备查阅资料、作弊,不得对考试界面、过程进行截屏录像,不得将考试过程发送到互联网上,否则按照复试作弊处理,取消复试成绩。

     4身份确认。考生进入线上复试考场前(候场区),学院将通过人脸识别人证识别,综合比对相关数据库,对考生进行身份确认,考生应配合本学院及复试组做好身份确认工作。考生复试期间应携带有效居民身份证、《准考证》、一支笔和空白A4纸。

三、复试环节的有关要求

 (一)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及复试学生名单

         根据教育部对于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和招生指标等情况,本学院一志愿的复试分数线及复试名单已经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公布。

(二)关于考生的复试差额比

        2021年本学院中药学专业第一志愿达到上述初试成绩要求的人数为28人,等于今年招生指标数。根据《中央民族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的要求,中药学专业考生复试差额比为1:1,即总分及单科成绩分数达到上述初试成绩要求的考生全部参加复试。

(三)复试过程录音、录像

        复试全过程将进行录音录像,保证全场面监控,确保复试各环节有据可查。

(四)综合面试的有关规定

        复试过程中考生应坐姿端正,头发不得遮挡脸部,不得遮住双耳,不戴帽子、不戴饰品、口罩、墨镜、耳机。

1.综合面试时间及内容

    (1)综合面试时间20分钟/考生,每位考生面试时间相同,安排专人计时,时间到面试停止进行。

    (2)面试内容包括:思想政治、综合知识、专业基础知识、综合分析和科研能力,以及外国语听、说能力的考核。

    (3)面试成绩采取百分制,复试组成员客观公正、科学合理地独立打分。

2. 综合面试突发情况处置规定

        线上视频面试可能会出现网络技术故障情况,在复试过程中遇到如出现卡顿、掉线或硬件故障等情况,将按照以下规定处理:卡顿或掉线耽误的时间不计为考生的复试时间,重启复试后再继续计时,已作答完毕的试题有效,单机位掉线3次、单机位1次掉线2分钟以上、双机位同时掉线,正在作答的试题作废,重新抽取试题,或由复试组重新提问,考生针对新的试题或提问重新作答。以上任何一种情况再次发生,中止考试,将该考生考试时间调换至最后重新进行或重新安排时间复试。

        根据教育部文件规定及学校2021年硕士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要求,必要时学院可对相关考生再次复试。

(五)最终成绩的要求及计算

1对成绩的要求

      考生(含专项计划考生)复试项目的单项得分及最终成绩(百分制)要同时满足以下要求,否则不予录取。

   (1)综合面试成绩不低于60分。

   (2)最终成绩不低于60分。

   (3)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察不合格不能录取。

2最终成绩的计算。

    一志愿考生,复试成绩权重值为30%

    考生最终成绩(百分制)=初试总分÷5×70%+复试成绩(百分制)×30%

(六)复试成绩、拟录取名单的公布

        学院复试结束后将在学院网站(https://yxy.muc.edu.cn/)向考生公示复试成绩和最终成绩,公示期为3天,公示无误后向研招办报送拟录取名单,拟录取名单统一由研招办在研究生院网站公布(http://grs.muc.edu.cn),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

四、考生在复试过程中的违纪违规处理

        复试是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复试内容属于国家机密级,考生不得对考试界面、过程进行截屏、录音、录像,不得将复试过程发送到互联网上,不得人为中断网络,复试过程考生不得使用电子设备查阅资料,否则按照复试作弊处理,取消复试成绩。对在研究生招生考试中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考生及其他相关人员,一律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严肃处理。

        对在校生,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应通知其所在单位,由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构成违法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其中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根据《刑法修正案(九)》的规定,在国家规定的考试中,组织考生作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在《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明确:在研究生招生考试中组织考试作弊,属于情节严重。

五、录取工作的要求

        药学院中药学专业硕士研究生的录取工作要求参照中央民族大学发布的《中央民族大学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中的相关规定要求执行。

六、监督与复议

(一)加强监督与管理。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学院复试录取过程的公平、公正和复试录取结果负全面责任。

(二)实行复议制度。学院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对本单位考生复试结果负责,在复试成绩、拟录取结果公示期内,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接受考生申诉,对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责成相关人员进行纠正。若考生对复议结果还有异议,可于收到招生单位复议结果后2日内向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研究生院)提出申诉。

(三)复试咨询及监督举报电话:

中央民族大学药学院研究生招生咨询电话:010-6893994215110218822(何老师)

中央民族大学纪委办公室、监察处电话:010-68939003

中央民族大学研招办电话:010-68932544

北京教育考试院研究生招生专用监督电话:010-82837456

七、其它事宜

(一)根据北京市发改委、北京市财政局《关于部分高等教育招生考试收费标准的函》,本学院收取硕士研究生复试费,标准为100/考生/次,具体缴费方式按照我校研招办发布的《关于提交硕士复试资格审核电子材料和缴纳复试费的通知》执行(https://grs.muc.edu.cn/yjsyzsw/info/1065/2753.htm)。复试环节学院不再收取任何其他费用,请各位考生谨慎不法分子冒充学校复试人员以考试名义进行诈骗的各种信息。

(二)考生体检在新生入学时统一安排。

(三)推荐免试生以及达到教育部确定的复试分数线的提前面试预接收考生,不再参加复试程序,经过学校的复查程序后,直接列入拟录取名单。

(四)关于远程线上复试相关注意事项及考场规则见另行发布的《2021年硕士研究生远程线上复试准备事项须知》(https://grs.muc.edu.cn/yjsyzsw/info/1065/2754.htm

        本方案最终解释权归中央民族大学药学院。

 

中央民族大学药学院

2021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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